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
《信徒对变化的经历》
第三章 魂的变化
读经: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七至十八节,罗马书十二章二节,以弗所书四章二十三节,罗马书八章六节,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至十六节,哥林多后书四章十六节。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要继续交通到主在我们里面变化的工作。让我们读几处经节,说到魂的变化。
‘而且主就是那灵;主的灵在那里,那里就有自由。但我们众人既然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,好像镜子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,就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,从荣耀到荣耀,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。’(林后三17~18)。
‘不要模仿这世代,反要藉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,叫你们验证何为神那美好、可喜悦、并纯全的旨意。’(罗十二2)。
‘而在你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。’(弗四23)。
‘因为心思置于肉体,就是死;心思置于灵,乃是生命平安。’(罗八6)。
‘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,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,并且他不能明白,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。惟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,却没有一人看透他。谁曾知道主的心思能教导祂?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思了。’(林前二14~16)。
在这些经文里我们该留意三个辞。第一个辞是‘属魂的人’。属魂的人就是属于魂的人,这样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。第二个辞是‘属灵的人’。因此,有两种人:属魂的人和属灵的人。第三个辞是‘基督的心思’。
‘所以我们不丧胆,反而我们外面的人虽然在毁坏,我们里面的人却日日在更新(林后四16)。
在这节里,‘毁坏’也可译为‘销毁’。
重生与变化
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看见,我们这些神所造的人有三部分:物质的身体、魂与灵(帖前五23)。灵是我们整个受造之人最内里的部分,身体是最外面的部分。在灵与体之间是魂,由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所组成。我们用心思思想,用情感感觉喜乐、忧伤、和其他的感觉,并用意志作决定。不仅如此,我们也看见我们全人每一部分的功用——我们用物质的身体接触物质的世界,用魂接触精神的世界,并用灵接触属灵的世界。要接触这三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世界,我们必须用相符的器官。因着神是灵,我们若要敬拜神,就必须用我们人的灵,在我们人的灵里,并凭着我们人的灵(约四24)。
主耶稣进到我们里面时,是进到我们的灵里(提后四22)。主就是那灵(林后三17);祂作为那灵进到我们人的灵里。现今我们与主联合,并与祂成为一灵(林前六17)。神圣的灵与人的灵调和并相调在一起,形成一灵。我们不是在身体或心思里与主是一;我们是在我们的灵里与主是一。主进到我们的灵里,我们全人里面就发生一种反应,那个反应就是我们的重生。重生是我们灵的变化;在我们相信的那一刻,我们的灵就藉着基督这神圣的生命而变化。
因为我们蒙了重生,我们的灵就完全变化。现今我们必须经历我们全人其余部分(特别是我们的魂)继续的变化(林后三17~,罗十二2,弗四23)。魂是我们全人非常重要的部分。我们的魂变化,意思是我们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变化。我们若在我们的灵里变化,而不在我们的魂里变化,意思就是虽然我们有基督在我们的灵里作生命,却没有多少基督在我们的魂里。我们的需要是基督在我们里面一直扩增,就是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魂的三部分。主完全扩展到我们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里,我们就会变化成为祂的形像。我们变化成为祂的形像时,我们思想、感觉并决定,就如基督思想、感觉并决定一样。我们考虑事情,就会像主那样考虑事情;我们爱或恨,就会像基督那样爱或恨;我们拣选时,就会像主那样拣选,并且舍弃、拒绝主所舍弃、拒绝的。当我们整个魂变化成为基督的形像,我们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就会有基督的形像。
需要魂的变化